中国交通运输部9月24日表示,国际绿色航运走廊联盟(IGSCA)在北京举行的2026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期间正式成立。该联盟拥有来自12个国家的45家创始成员,涵盖绿色航运价值链上的各类机构。发起方包括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中远海运集团、法国达飞集团、中国能建集团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SIPG)。
交通运输部称,联盟拟统筹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建设合作,推动绿色船舶、绿色燃料和绿色港口相关国内规则与国际标准衔接,推进绿色船用燃料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协调落实运输便利化措施,并开展示范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能力建设。航运专业媒体也独立确认了联盟成立、创始成员数量及所列发起方。
这一进展具有实质意义,因为绿色航运走廊越来越不只是订造一艘船或进行一次加注试验。其需要相互兼容的燃料规格和全生命周期排放证据、可靠的港口端操作安排、安全程序、航次与加注数据,以及让租船人和货方能够可信评估实际交付内容的方法。多国行业平台可能有助于衔接这些要求,尤其是在其创始成员拥有显著运营布局的亚洲—欧洲相关供应链中。
不过,该公告应被视为一项组织层面的举措,而不是某条走廊已经投入运营或合规低排放燃料已实现规模供应的证据。已发布的信息没有说明成员必须承担的约束性义务、已获资金支持的燃料量、共同安全规程、认证燃料可获得的时间表,或对所声称减排量进行独立核验的机制。这些细节将决定该联盟能否形成可融资项目,而不只是另一个协调平台。
**为何重要:** 考虑替代燃料运力的船东和运营人,应将联盟参与资格与运营准备程度区分开来。在把船舶或长期货运计划投入拟议走廊之前,各方应检验实际链条:燃料质量及全生命周期文件;加注地点、转移程序和应急计划;船员能力;港口接收条件;排放数据的所有权;以及延误、燃料不符合规格、安全和法规变化风险的合同分配。租船人、货主、保险人及P&I相关方还应要求可审计记录,把燃料声明与实际航次及实际使用的船舶关联起来。联盟或能改善这些方面的协调,但其价值取决于项目层面的透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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